欢迎访问农副产品管理机构网!

农业时报网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工商管理

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时间:2016-07-13 来源:  作者:

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合肥市市政府工作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;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。

(二)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、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。

(三)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,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。

(四)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,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,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,开展消费者咨询、投诉、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,保护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(五)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,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。

(六)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授权,承担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(价格垄断行为除外)有关工作;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、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。

(七)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、经纪人及经纪活动。

(八)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,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,监督管理拍卖行为,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
(九)指导广告业发展,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
(十)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;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保护商标专用权;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;依法保护驰名商标、地理标志商标、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。

(十一)承担企业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,负责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,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。

(十二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:(一)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人事教育处、机关党委、监察室、财务装备处、政策法规处、外资企业注册处、合同监督管理处、广告监督管理处、商标监督管理处、口岸监督管理处;(二)直属行政机构:经济检查执法局、企业注册局、市场规范管理局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局、企业监督管理局。

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本网概括 网站地图